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专家: 大家好! 非常荣幸作为单位负责人代表,在会计法施行20周年之际谈谈会计法对我国企业负责人的积极影响。会计法明确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规定了单位负责人的法律责任。我认为这些规定与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管理理念是协调一致的,对企业负责人依法组织、支持会计工作,保证会计信息质量真实完整,加强经营管理产生了深远和积极的影响,主要表现在: 一、会计法规定企业负责人是企业会计工作第一责任人,加强了对企业负责人的思维转变与行为约束,促使企业负责人采取有效措施主动引导企业诚信面对社会公众。如:变过去忽视会计工作为主动关注;注重诚信,不做假账;强调分析绩效而非擅改财务会计报表。 二、企业负责人日益重视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保证会计记录与会计核算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同时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完整地予以披露。为此,加快了内部控制系统建设步伐,并要求企业负责人带头遵守;主动加强内部审计,以检查企业会计事项是否合法、内部控制是否得到执行。 作为金蝶公司的负责人,创业经营近12年,会计法对我的影响十分巨大。我个人总的认识是,如果不遵守会计法,就不可能把金蝶做强做大,有关粗浅体会简要汇报如下: 1、要时刻牢记会计法要求,支持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督促会计人员为公司把好关、守好口。 2、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规范内部授权是一项必然的管理措施,授权必须与内控相结合,把内控流程信息化是全球大趋势,金蝶公司本身的所有关键内控流程都在金蝶的信息系统上运作,内控得到良好的执行,如:从销售到服务所有业务都通过信息系统运作;健全会计核算基础,保证会计数据来源的真实可靠;要求外部审计师每年对公司内部控制发表意见,以便改善内部控制;每年的内部审计都必须对内控遵守情况作出客观评价。 3、正确引导中高层经理对待绩效考核的态度,不能为了完成绩效指标而在会计处理上动脑筋。我把财务会计违规称为“高压线”,谁碰谁下台。 总之,作为企业负责人,深刻感受到会计法是企业发展的有力保障。我们将继续认真学习、贯彻会计法,为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